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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法廉播】湟中法院召开“五一”、端午节前 廉政提醒谈话暨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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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悦彤  发布时间:2024-04-26 18:51:45 打印 字号: | |

“五一”、端午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4月26日,湟中法院组织召开节前廉政提醒谈话暨警示教育大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青海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内容,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兴国对参会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青海审判实际、本院实际和本部门实际,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全力真抓实干,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实为大局服务,抓实为人民司法,推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会议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一是提高站位,自觉锤炼党性。全体干警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遵循,强化遵守纪律、狠抓纪律建设的政治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扛牢责任,强化履职担当。要压紧压实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加强对部门及部门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深入落实院庭长“阅核”制,有效承担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创新拼搏、比学赶超的强大动力,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全省法院“十率”指标与最高法院26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三是找准定位,切实转变作风。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自觉对照《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的新规定,主动梳理检视问题,及时补齐短板,以严明的党纪、过硬的作风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四是严守规矩,倡导廉洁过节。要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关键时间节点注意交往小节,持之以恒强化司法作风,全面营造廉洁氛围。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