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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府院共建共商联动机制 助推破产案件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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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永贤  发布时间:2024-01-03 15:46:5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湟中法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为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提供优质司法服务。2022年至今,共受理3件破产、1件强制清算案件,其中3件破产清算案件已全部审结,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清偿债务6000余万元。为进一步深化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助力企业重整脱困,清除僵尸企业,统筹推进辖区企业营商环境健康发展,湟中法院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增强司法、行政良性互动,经与区人民政府沟通协调,2023年12月26日,湟中区人民政府出台《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政府 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


《意见》决定,建立西宁市湟中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区长任总召集人,区法院院长任召集人,下设办公室于湟中法院,由分管副院长、民事审判庭庭长分别担任办公室正副主任,13家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要求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府院联动联系工作,并严格落实到位。

《意见》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协调推动企业破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府院联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召开联席会议、专题调度会议等,分解工作任务、反馈落实情况、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工作中涉及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滞纳金减免及核销、职工再就业等重、难点问题。协调建立重点领域和破产企业敏感案件信息库,及时共享、定期监测、精准评估、定期通报,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下一步工作中,湟中法院将以落实全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为重要抓手,通过抓制度创新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抓府院联动提升破产处置便利度,切实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三宜”新湟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