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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湟中建设】老赖不交房 法院强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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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华卓玛  发布时间:2023-12-22 15:17:50 打印 字号: | |

2023年12月21日上午,西宁市湟中区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工作人员见证监督。


案情介绍

2020年11月5日,喇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某将其所有的位于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某小区房屋及地下室出售给喇某,总价款为365000元。合同签订后喇某向刘某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共计110000元,后该房屋一直由刘某某占有使用。2023年5月17日经本院判决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腾退房屋及地下室。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腾退房屋。2023年9月22日申请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沟通并释法说理,督促其主动腾房,但刘某均以多种理由推脱。申请人现居住条件恶劣,为尽快执结该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案涉房屋所在地走访调查。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行腾空了房屋,但拒不交付。

执行过程

湟中法院执行局依法在涉案房屋处张贴腾退公告,在对案情进行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制定了行动方案,整个强制腾退房屋行动严格按照预定方案有序开展,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主管副院长吴兴国带领下,组织执行局16名干警、督察室2名干警,驱车抵达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多次敲门均未获得回应后,按照预定方案由开锁工人强制开锁,对刘某占有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并现场将房屋交付于申请人喇某。


执行现场
执行意义

民生无小事,该案的顺利执行,为湟中法院正在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增添了亮丽一笔,同时彰显了湟中法院重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决心,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