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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法庭村委齐联手 纠纷化解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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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靳晓菲  发布时间:2023-12-07 14:59:0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继承类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该类案件突出特征为矛盾大,调解难。近日,湟中法院多巴法庭针对此类案件,转变思路,开展调解优先、裁判兜底的审理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系三被告继父,与三被告母亲于2007年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双方均系再婚。2022年三被告母亲突发疾病去世,原告与三被告母亲婚后在宅基地院内,共同修建了砖混结构房屋13间,屋内还存放着夫妻二人共同耕种收获的小麦3000斤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遗产继承的顺位规定,原告与被告均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理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但三被告却将13间房屋占为己有,原告因步入年迈,生活困难,与三被告多次沟通无果,遂将一纸诉状提交法院。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三被告声泪俱下称,“诉状所述并非实情,母亲多年来一直辛苦劳作,继父根本没有尽到夫妻间相互扶持的义务,我们无法接受调解。”见三位子女情绪激动,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如果一纸判决将房子进行分割,后续居住过程中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承办法官与合议庭成员商议,联合基层组织力量,由村书记、村主任配合开展调解。在调查相关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和村委从法、理、情多方面沟通、疏导后,双方当事人从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平心静气,就法定继承分割一次性达成调解协议。房屋不再进行分割,被告将房屋折价款当庭给付于原告。为防止后续矛盾的出现,承办法官与团队加班加点将房屋中的小麦等物品进行分配并保证运送完毕,彻底化解了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多巴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始终坚守“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多措并举,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安宁。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