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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起诉离婚却不到庭?法官“如我在诉”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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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生梅  发布时间:2023-11-28 16:54:04 打印 字号: | |


“这个婚我坚决要离,而且彩礼一分都不退......”

近日,湟中法院田家寨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但开庭时间到了,被告到庭,原告却迟迟不出现,承办法官立刻拨通电话,原告泣不成声。为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先安抚原告的情绪,听听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王,你现在人在哪儿?旁边有没有人陪你?先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说,我听着呢。”听到法官耐心倾听的口吻,小王将憋着的委屈娓娓道来。

案情介绍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组织二人进行庭前调解并了解二人的婚姻情况。小王和小吴婚后三年,夫妻感情始终不和,总因琐事争吵不休,小王多次协商离婚,小吴迟迟不同意,且从未挽留过妻子,对两人的婚姻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庭前调解时,小吴称同意离婚,但条件是小王退还所有彩礼。小王只愿意退还部分彩礼,毕竟三年来自己付出了感情和时间。通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后,小吴本同意离婚,但开庭前又变卦,仍坚持要求小王退还全部彩礼,如不答应坚决不离婚,最终仍因彩礼问题无法离婚,小王情绪崩溃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二次调解

小王哭诉后称自己目前在海东市互助县,本着案结事了、从源头处理矛盾的理念,承办法官释明,“按照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如果原告开庭前不到庭的,一般按撤诉处理。但鉴于你们双方目前的状况,暂不做撤诉处理,如果你们双方同意,今天就出发来互助县,咱们当场解决问题。”

经过几个小时的车程,终于见到小王,审理中承办法官再次向二人释明法律法规,并劝说两人冷静思考,退一步海阔天空。小吴思考良久承认两人的婚姻已名存实亡,同意离婚,并认识到彩礼无法全部退还的可能,愿意作出让步。小王也当即表示愿意退还部分彩礼,并当场退还全部足金首饰。至此,双方解开心结、互不埋怨,该案以调解结案。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及时化解、认真回应是人民法院为民解忧的态度,换位思考、“如我在诉”是人民法院为民服务的要求。湟中法院田家寨法庭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追本溯源、耐心倾听,充分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要旨,今后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诉源治理,提升案件质效,以主题教育为契机,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光荣承诺,提升辖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