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你们这些好法官,我们的钱也要不回来。”农民工们激动地说到。2023年9月20日,湟中区人民法院上五庄法庭成功调处本院受理的30余起农民工与景某某、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公司”)相关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劳务工资给付一事达成协议,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了实处。
2022年11月14日,被告景某某从被告四川某公司处承包了某灌溉工程田间配套建设项目四标段劳务部分,并雇佣原告李某某等17余人到该工程处提供劳务,后双方就工期与应发工资进行核算,但原告迟迟未领到劳务工资,原告四处讨薪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
2023年8月17日,17起与二被告相关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诉至本院,案件受理后分派至上五庄法庭,承办法官李华、巴小红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薪资报酬,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景某某、四川某公司负责人,了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沟通过程中得知二被告还有一部分劳务工资纠纷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便与执行局承办法官共同商讨案件,确定当事人于2023年9月20日前往上五庄法庭核对账目、进行协商。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从法、理、情三方面为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四川某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前付清欠发原告的全部劳务工资。达成协议次日,四川某公司将26万余元劳务工资汇入本院案款账户。至此,本院受理的30余起农民工与二被告相关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含诉前调解进入执行程序)得到圆满处理,有效维护了讨薪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系列案件的调处是湟中法院上五庄法庭立足能动司法、助力“湟中平安建设”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上五庄法庭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工作,坚持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相统一,以实际行动提升了辖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