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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湟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卫国 为全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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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婵  发布时间:2023-11-09 11:23:5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11月2日,湟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卫国以《坚持党的领导 打造执源治理湟中新格局》为题,为全院党员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专题党课。


课上,徐卫国院长紧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让执行理念永远保持先进性、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打造一支无往不胜的执行队伍、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集合各方力量共同攻坚克难三个方面明确了破解“执行难”问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完成,提出了改进、推动本院审判执行工作发展的举措办法。

徐卫国院长强调:

一要提升思想认识,凝聚多方合力。注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减少案件增量,加强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机制的运用,将诉调对接落实在每一个案件上,实现1+1>2的效能;二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促进纠纷息诉止争。法院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但不应当是唯一或首要的途径。要在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前提下,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当事人首先考虑快捷、低成本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有效实现权利的便捷途径;三要充分利用“执源治理”,加强多方协调配合。以法院强制执行为重要手段,依托社会多方面力量的配合与协调,构建综合性、体系化的督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社会机制;四要强化保全执行程序,发挥保全执行效力。强化保全执行程序对化解纠纷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诉讼保全在审判执行中解决纠纷、保障执行的作用,严格规范诉讼保全案件办理标准、流程,加大诉讼案件保全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和解率;五要注重审执协调配合,推动审执提质增效。树立“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理念,强化调解员、审判法官、仲裁员化解纠纷能力,尽可能减少已调解结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同时,对有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案件,在调解时主动掌握当事人信息,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六要严格执行异议审查,促进执行规范运行。深化执行理念,严格执行异议审查,明确执行异议前提,防止法院层面“程序权利保障”被泛化,避免导致执行异议权被滥用,切实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