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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眼看法院】刑事速裁之湟中经验
——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推行刑事简案快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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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海法治报  发布时间:2023-07-31 10:29:30 打印 字号: | |

青海法治报:2023年7月31日第7版——社会新闻


7月20日上午,艳阳高照,沿着曲曲折折的山路,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刑事速裁团队来到湟中区群加藏族乡来路村开展“巡回法庭”进乡村活动——在村民广场上,集中公开开庭审理5起危险驾驶案。

10时30分,随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雷某、谈某等5名被告人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法院审理查明,雷某、谈某等5名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法定入罪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过程中,5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结合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判处拘役4个月至2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20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金。

5起案件审理结束,仅仅用时20分钟,每起案件平均审理用时4分钟,主审法官通过规范、严谨的庭审程序,让广大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氛围,以案示警。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庭审,从危险驾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担负的经济成本和对家庭及子女造成的影响出发,开展了普法宣传,警示村民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安全行车。村民们纷纷点赞,“醉酒驾驶机动车影响坏、危害大,作为驾驶人,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牢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拒绝危险驾驶行为。”来路村党支部书记胡发福告诉记者:“今天的审判太生动了,对我们的触动很大,教育意义也很大,通过今天的庭审,我们更加明白危险驾驶的严重性,今后我们村党支部会组织大家多学习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尽好自己的义务。”

来路村的“巡回法庭”是湟中区法院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适用的成功缩影。今年3月以来,湟中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组建刑事速裁团队,全面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改革审判模式,优化人员配置,提升刑事简案的流转节奏,实现同案同判,真正做到快立、快送、快审、快结、快执。案件集中移送、集中公诉、集中审理、集中执行,借助集中式案件流转机制,刑事速裁案件可以实现5日内完成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结宣判的全部工作。

3月24日,湟中区所辖范围内的公检法司各部门召开刑事速裁案件办理联席会,共同签署《关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推动案件集中高效流转。

6月2日,湟中区法院刑事速裁团队邀请20名师生旁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庭审,以真实、鲜活案例开展反诈教育。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湟中区法院刑事速裁团队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经过4个月的办案实践,湟中区法院逐步探索形成了刑事简案办理机制,审判质效得到极大提高,一大批刑事简案集中快速审结,工作成效持续显现。“自今年3月13日刑事速裁团队成立以来,刑事审判庭审结案件120件,刑事速裁团队审结65件,占同期审结案件总数的54.16%。”湟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史可啟说。

“今后,湟中区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刑事简案审理机制,依法扩大速裁案件审理范围,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协调联动,实现案件集中流转,速裁流水审理。继续以‘小案件’推动社会‘大治理’,为法院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湟中经验’。”湟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卫国说。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