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湟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以“云上”+“线下”模式公开审理曾某某等七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因被告人祁某某被异地羁押,我院工作人员多次与异地看守所、公安局刑警支队联系并协调,最终确定对其通过线上连线方式开庭,其余六名被告人到庭参加庭审。
在开庭前,我院工作人员不断调试设备,确定远程视频设备无异常,经过紧张有序的庭前准备工作,该案最终顺利开庭。
整个庭审过程中,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调试服务保障到位,整个庭审视频画面清晰,通话顺畅清楚,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曾某某等七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事实、证据进行法庭举证、质证、辩论,公诉机关及各辩护人对案件认定事实,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七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表示真诚认罪悔罪。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充分保证了控辩双方行使诉讼权利和表达意见。本案将定期宣判。
今后湟中法院将继续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通过“云上法庭”“远程视频”等办案方式,不断提升智能化审判水平,推动线上司法常态化,将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保证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确保审判案件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