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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创优】宅基地房屋翻修引起物权纠纷  法官家门口释法说理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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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顺菊 华雪敏  发布时间:2023-04-13 16:12:36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质效双优”竞赛活动要求,力求在办案水平上“提速度、保质量、见效果”,近日,湟中法院本着促进邻里和谐、以案释法的目的,成功调解一起物权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

原告史某与被告周某系邻居关系,考虑到邻里纠纷的特殊性,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承办法官马晓莉第一时间前往村委会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原告史某诉称被告周某,2022年在宅基地上翻修房屋时,擅自抬高地基,增加房屋高度,两家房屋贴合紧密,违法扩建外墙至其宅基地内,甚至院落被部分包围,还在其后墙上搭建蔬菜大棚。原告史某认为其房屋采光、通风受阻,墙体因被告周某的违建、渗水问题均严重受损,还存在其他财产损失,经多次协商及村委会调解无果,故诉至法院。原告史某要求被告周某拆除房屋扩建部分及违建的蔬菜大棚,还原修复屋内墙壁及地面,或赔偿其损失共计211000元。被告周某提出,其2000年与祖父签订《庄廓协议》居住至今,2021年在自家宅基地上翻修的是北房,原告史某家是东房,不存在侵占或影响其通风和采光的情形,蔬菜大棚整体与原告史某东房后墙之间,留有一米多人行通道,并未危及墙体安危,提出的其他损失更是口说无凭、无中生有。

法官在听取双方陈述后,又通过实地勘验、拍摄取证、数据核实比对等环节,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感受司法温度。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周某对搭在原告史某东房后墙的大棚塑料布进行裁剪,并对墙体做好防水,于3日内修复完成。至此,该案调解结束。 

群众利益无小事,近年来,湟中法院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困难和诉求,以现场普法、释法、说法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庄严承诺。


 

责任编辑:华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