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青海农商银行(农信社)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6日,湟中法院与湟中农商银行召开“涉农商银行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联席会议。湟中农商银行董事长郭冬生,各分行行长、湟中法院副院长吴兴国、执行局局长赵景春参加会议。
会上,湟中农商银行根据省高院《涉青海农商银行(农信社)未结案件清单》对区域内诉讼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就不良贷款依法清收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和如何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有效化解金融案件,全面推进农商银行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工作进行了发表了意见,并就下一步“银法”联动开展清收工作与湟中区法院达成一致共识。
会议充分肯定了湟中农商银行与湟中区法院在涉金融案件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取得的执行成效。
会议指出,开展涉青海农商银行(农信社)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能最大限度保障和实现金融债权,促进金融市场安全稳定,加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三宜”新湟中建设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全面增强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政治大局和发展全局出发,凝聚共识、合力攻坚开展执行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按时限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抓实责任担当。要结合区域涉金融案件实际情况,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实化具体举措,健全完善常态化联动执行机制,确保执行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秉持统筹兼顾,提高整体质效。要把专项执行活动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与日常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坚持统筹推进,实现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提升执行工作整体质效“双提升”。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类新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执行成果及日常执行成效,扩大涉金融案件宣传态势,构建涉金融案件执行长效机制。
这次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联席会议,既是湟中法院涉金融案件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也是切实解决湟中农商银行(农信社)清收工作落实会,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会,必将提升执行整体质效,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下一步,湟中区法院将以此次专项活动联席会为契机,加大与湟中农商银行的协调配合,用足用好各类执行强制措施,强化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逃避债务行为,规范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为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