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湟中法院在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时,发现原、被告按照当地习俗,听从父母安排举行结婚仪式时皆未满十八周岁,婚后因年龄及性格等多方原因,最终婚姻走向终结。案件审结后,主审法官梅丽本着为民解忧办实事的原则,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延伸审判职能,向原、被告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发送了《司法建议书》。
湟中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建议村民委员会主动担起指导、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职责,对本村父母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的情况予以监督;建议村民委员会组织党员干部,积极走家串巷、唠家常、磨嘴皮,下功夫治陋习,宣传正确的婚恋观。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原、被告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入户“讲理”,为存在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倾向的家庭送“法”,有效预防和遏制了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具体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从司法视角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是人民法院能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在今后的工作中,湟中法院将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用好司法建议,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