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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法院执结693万涉扶贫资金系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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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加华卓玛  发布时间:2023-03-15 20:19: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湟中法院多方协调、多措并举,成功执结涉扶贫资金案21件(其中终本案件12件,恢复执行案件4件,新受理案件5件),涉案标的693万余元!

【案情简介】为实现村民早日脱贫,2018年10月,西宁市湟中区共和镇、上五庄镇17个村民委员会利用国家政策性扶贫资金与湟中区某建设公司协商后签订《协议书》,约定将本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贫扶持资金按照“负赢不负亏”原则,以投资分红的形式投资给某建设公司,该公司按每年10%给付分红款,合同期限为三年。但合同期限届满后,该建设公司没有按照协议给付村民委员会分红,17个村民委员会不愿继续投资,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建设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退还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贫扶持资金并支付收益分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该建设公司返还村民委员会扶贫款及支付收益分红的协议,逾期后,该建设公司仍未履行义务,17个村民委员会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2022年4月,湟中法院陆续受理该批系列案12件,执行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对公司银行账户采取冻结等强制措施。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到法院说明情况,因受疫情影响,公司未能正常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确无履行能力,经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故该12件案件依法终本。2023年2月,湟中法院新受理共和镇、上五庄镇5个村民委员会申请执行该公司退还扶贫款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政策性扶贫款案件再次增加。

为让民心更暖,为民生护航。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执行案件,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维护营商环境的理念,在受理新案的同时,对涉民生终本案件再发力,持续对被执行人湟中区某建设公司释法析理,在宽限还款时间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下,被执行人积极配合,于3月初,将该批系列案案款693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