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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繁为简促调解 即时履行案速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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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湟中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31 10:09: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湟中法院李家山法庭受理了一起法律关系复杂且涉及易腐水果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化繁为简,快速化解了纠纷。

据了解,原告蒋某在第三人杨某的介绍下与被告一天鹰公司签订香蕉买卖合同,由被告一天鹰公司向原告出售价值12万元的香蕉,后被告一天鹰公司委托被告二薛某将价值12万元的香蕉从云南省运至青海省湟中区。货物运到后,原告蒋某与被告二薛某因先支付运费还是先卸货发生争议,后被告二薛某私自将货物运走,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经济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在送达过程中了解到,原、被告双方事前未约定运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被告一天鹰公司称已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若需承担责任,将在判决结束后向被告薛某追偿。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累,节约司法资源,经法官调解,本案当事人均同意由原告蒋某与被告二薛某直接处理。

本案涉易腐水果,为保证当事人的最大利益,减少双方损失,法庭立即安排调解。开展调解之前,法官前往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对十多位货车司机、多家货运公司就运费支付时间等相关问题做了走访、咨询和调查。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调查结果,从法律规定、一般交易习惯和合同基本条款约定注意事项对双方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同时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双方心悦诚服,握手言和,化解了纠纷。

当日调解、当日履行,既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案止事了、纷止诉息”。在今后的工作中,李家山法庭将持续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干民之所盼,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细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