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湟中法院上五庄法庭受理了一批涉及农户土地租赁的群众性纠纷 ─ 某种养殖合作社与拦隆口镇千东村、千西村187户村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据了解,2013年11月双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农户们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某种养殖合作社,流转期限为六年,被告于每年5月30日向农户们支付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增加一百元,至一千元为止,但是该合作社未按期向农户们支付土地流转费,涉案农户们与合作社多次协商未果,且辗转多次找村委和镇政府处理,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故诉至法院。
本案是老百姓最为关切的土地问题,且涉及农户多,因此如何高效高质处理,成为了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重要问题。上五庄法庭高度重视,召开庭务会讨论、研究落实方案,多次与该种养殖合作社负责人了解拖欠土地租赁费的情况,与其耐心沟通,释法析理,最终该社负责人真正在思想上受到了触动,主动配合法院缴纳了土地租金20万元并于调解当日发放。收到案款的农户们喜悦溢于言表,而这种喜悦也正是法院工作者日复一日处理一桩桩一件件案件最大的成功和收获。按双方约定,本案剩余租金将于3月20日前全部发放完毕。土地租金是否按期足额发放到位,承办法官还将继续关注。
在今后的工作中,上五庄法庭将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的温暖,以实际行动保障辖区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