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化纠纷 “指尖”促和谐
“我同意以上调解。”白某在调解时如是说。
原来祁某因偿还外债,于2019年3月15日向白某借款60000元,白某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祁某,祁某出具借条一份,承诺2020年5月15日偿还。但经多次索要,祁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无奈白某将祁某告上了法庭。
在收到案件之后,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承办法官决定在微信上进行调解,经过3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在新型冠状病毒肆虐的非常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的方式,解决当前群众诉累,也为了减少因诉讼造成的人员流动,达到疫情防控的目的,田家寨法庭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微信平台,自六月份至八月份,微信成功调解案件三十四起,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同时湟中法院田家寨法庭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防疫期间各项要求,在做好各种防护措施的同时,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用实着求实效,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秉着诉讼服务“不打烊”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在线调解、微信调解、“互联网+”等办案模式力度,使网上办案更有了特殊意义,为湟中防控冠状病毒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