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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开到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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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晓莉 李银鑫  发布时间:2021-03-15 09:00:27 打印 字号: | |

法庭开到家门口

 

“非常感谢你们跑这一趟,不然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刘某对前去被告村中审理其起诉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干警真诚地说道。

原来2017年10月,刘某通过政府统筹自建,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建一个村157户村民的易地搬迁房屋的修建工程,并以每平米1400元的价格为汪某修建房屋。2018年11月,完工后,汪某房屋、围墙、大门修建及土地征收缺口资金共计78237元,其中政府补贴了53552元,王某支付了2000元,剩余款项至今未付。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到了法院。

湟中法院田家寨法庭受理案件之后,迅速与双方沟通了解案情,经查发现刘某所说属实,但汪某始终一直不愿正面解决问题,70多岁的老太太居然与干警打起了游击战。2月25日承办法官打听到汪某在家中,为免夜长梦多便决定前去找汪某,找到汪某后直接开庭。但找了一个多小时也未找到汪某,无奈承办法官找到汪某儿子反复做工作,希望他能劝其母亲参加庭审,功夫不负有心人,半个小时后,汪某虽然没有亲自到现场,但委托其儿子处理此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汪某于2021年5月1日前支付刘某剩余款项。

湟中法院一直以来始终坚持方便群众诉讼,让群众少跑路、少费心的原则,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庭,这种方式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让庭审更加贴近群众,通过庭审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更有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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