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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男友,为爱包庇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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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银鑫 罗斐斐  发布时间:2020-10-27 09:04:21 打印 字号: | |

窝藏男友,为爱包庇不可取

 

     有句玩笑话说,谈恋爱的时候,人的智商为零。近日,湟中一女子就找了一个犯事的男友,以为遇到了真爱,却不料自己也因窝藏包庇身陷囹圄。

 李某和王某系恋爱关系,2020年4月28日,被告人李某在明知王某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从西宁前往成都帮助王某租赁成都市房屋一套,租期一年,为了躲避侦查,被告人李某甚至在帮助王某租赁房屋时让王某冒用其事先准备好的自己父亲的身份证,并将其在西宁提前购买的不记名手机卡交给王某使用,被告人李某返回西宁后,二人每日使用微信视频联系,直至案发。

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涉嫌犯罪,而帮助为其租赁房屋进行隐藏,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李某犯窝藏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该案承办法官提醒大家窝藏、包庇罪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犯罪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法律意识淡薄,常常被重情义亲亲相隐的思想支配,遇到犯罪的人不是劝告其主动投案,

争取从宽处罚,而是提帮助犯罪的人逃避法律制裁,不但让犯罪的人丧失从轻处罚的机会,而且也将自己陷入犯罪的泥潭。再一次警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加法律意识,不要把好心用错地方,触犯法律而后悔莫及。积极说服犯罪人及时投案自首,争取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这才是作为对犯罪人最有效的帮助。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