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调解化干戈
近日,湟中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在主审法官地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和解,原告撤回诉讼,案件圆满得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查,2008年土地确权后原告取得1.03亩基本农田,同年原告母亲又调给原告0.27亩基本农田,但由于原告吴某常年在外地务工,长期不在家,无法打理这两块土地,村委将原告的两块地又分给了他人使用。2020年4月27日,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返还占有的土地0.7亩并支付7200元的土地使用费。
该案在2020年5月8日开庭,因原告证据欠缺故申请法庭调查。承办法官为进一步了解争议焦点的真实状况,决定前往村委会和有关村民家中调查案件事实,力求在查清案件的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当场调解案件。当日,阴雨绵绵,乡间的道路早已是泥泞难,等赶到纠纷现场,映入眼帘的满是泥巴坑。 但法官和书记员还是在泥泞的现场进行了勘查、调解。面对双方当事人,法官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从人情,娓娓道来,劝说二人和解并提出和解方案。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原告同意撤诉,双方握手言和,致此,该案妥善化解。
雨中办案,不畏艰辛,湟中法院的法官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将为民司法放在心中,将便民落到了实处,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