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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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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生梅 李银鑫  发布时间:2020-06-11 14:12:42 打印 字号: | |


    

5月28日上午,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在湟中法院田家寨法庭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因被告行动不便,到法庭参加诉讼存在一定的困难,经过多方考虑,在征得原被告同意的情况下,庭开在了永丰村村委会办公室门前。

庭审中,法官对原告青海仁济医院和被告谢典邦以及湟中县田家寨镇永丰村村民委员会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20日被告谢典邦因琐事被人殴打致伤,被送往青海仁济医院住院治疗,前后花去医疗费48870.98元,已缴纳14000元整,剩余34871元医疗费被告谢典邦未向原告支付。20182月5日湟中县田家寨镇永丰村村民委员会向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条之后,将被告接回了家。在审理过程中,经湟中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张桌子,几把椅子,庄严的国徽,立着的桌牌,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一名法警,看着简易的法庭,却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的宗旨。湟中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巡回法庭制度,及时为民众排忧解难。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