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湟中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在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坚持“接地气、听民意、调为先、细释法”的工作方法,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使大量民事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县域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法官调解意识。重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召开审判工作会议,教育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事案件强化调解优先意识,做到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注重找准平衡点,以期达到缓和矛盾、解决矛盾的目的。
提高法官调解能力。召开工作交流会总结经验,树立诉讼调解是更高层次的审判艺术的理念,提高法官的调解水平和能力。通过各种培训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同时以个案分析的方法,指导法官厘清调解思路、突破当事人心理障碍、寻求调解的最佳方案,全面提高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多方联动参与调解。全面发挥大调解优势,依托法院与其他部门、组织等已经形成的大调解网络机制,在调解过程中,邀请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当事人亲戚朋友等参与调解,在调解形式上形成互动,全力妥善解决纠纷。
加强法律宣传力度。通过法律咨询、巡回审判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答疑解惑,使大家了解民事调解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效果,消除当事人对调解的后顾之忧。同时邀请社会各界旁听调解,了解法院调解程序,努力使法院调解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
2019年1月至9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083件,审结3706件,结案率为90.77%。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商事案件3154件,调撤率为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