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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实履职 服务大局 回应人民群众对新生活的美好期待
——湟中法院2018年亮点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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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攀  发布时间:2019-01-15 11:21:40 打印 字号: | |
  2018年,湟中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中级法院科学指导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践行“两个绝对”,严格按照省法院确定的“维稳要主动,案件要精审,改革要落地,队伍要过硬,保障要智能”的总体思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012件,审执结5455件,与2017年相比,分别上升了5.9%、3.8%,结案率90.7%,法官人均审结147件。

  狠抓执法办案,全力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县法院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湟中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惩处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受理刑事案件427件,审结392件,同比分别上升19.3%、19.5%,判处罪犯395人,结案率91.8%。有效化解民事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受理民商事案件3788件,审结3640件,结案率96.1%,同比分别上升2.1%、2.7%和1个百分点。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执行决胜年”工作,先后部署开展了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和“百日清案”“执行冲刺行动”等专项活动,共受理执行案件1758件,执结1386件,同比分别上升14.6%、5.6%,执结到位金额6216.2万元,对拒不履行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286人次,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人17家、自然人161名。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受理行政非诉案件39件,审结37件,结案率94.9%。

  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县法院结合审判实践和县情实际,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契合面,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中谋划审判工作,通过裁判有效化解纠纷、作出法律评价,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全力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在县信访局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将涉及民商、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渠道畅通、依法化解、机制保障、社会联动的涉诉信访工作运行体系。受理的涉诉信访案件5件,均得到有效化解,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30件信访案件,经释明后信访人自愿撤访,有效杜绝了越级上访和缠诉缠访。

  深化司法为民,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县法院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推行传真号、微信号等电子方式,积极为当事人提供立案、送达、调解等方面的便民服务,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利用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深入乡镇、社区、广场、学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有效拓展了服务职能。法院被县综治委授予“综治暨平安建设优秀单位”称号。全面提升司法救助水平。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的程序。为低保户、残疾人、农民工等74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1.2万元。多方筹措资金,共救助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执行案7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20.3万元,有效解决了特困当事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工作亮点

  亮点一:调撤案件不断规范

认真开展案件调撤工作,严把案件调撤质量关。强化开庭前诉讼指导。在应诉送达阶段,详细告知当事人举证规则和诉讼权利义务,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强化庭审中依法释明。法官尽可能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驾驭庭审,充分了解、确定当事人的诉讼意图、理由和主张。坚持“调撤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注重融情于法、情法交融,为双方当事人详细分析裁判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撤。强化宣判后释法答疑。宣判后主动询问各方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意见或者疑问,有针对性地说明裁判文书的证据认定和法律依据,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想得明的方式释法析理,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努力追求原告放心、被告信服、群众满意的法律效果,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788件,审结3640件,调撤处理2953件,调撤率达81.1%。

  亮点二:审判管理不断深化

  以重点案件为“点”,以流程管理为“线”,以审判质效指标为“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审判管理网络。制定《随机自动分案实施办法(试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案标准》。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每月定期召开审判质效考核工作例会,并及时将法官审判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通过电子显示屏在全院通报,使全院干警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法院也荣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

  亮点三:联点帮扶不断加强

  不断加大对扶贫联系点的帮扶力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强化举措,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实施、精准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及督促检查事宜。全面抓好落实。制定了工作责任清单,建立了扶贫档案和台账,明确法院62名干警“二帮一”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干警深入结对扶贫村开展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按时走访到位。加强宣传引导。干警在扶贫帮扶工作中,注重向群众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政策和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干警为贫困户送去帮扶资金和物资2.5万元;法院党组为贫困村送去帮扶资金6万元、取暖用煤10吨。

  亮点四:司法宣传不断强化

  司法宣传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正面宣传更加有为。围绕“执行决胜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改革”等主题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传播法院“好声音”、讲述法院“好故事”,注重运用生动鲜活的事例展示人民法院和法官的风采。舆论引导更加有效。通过严格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原则,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了一些舆情发生。新媒体运营更加有力。法院新媒体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逐步成为法院宣传、舆论引导的重要阵地。年内被上级法院及新闻媒体转发采用信息406次。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