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西宁中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案款集中兑现大会。湟中法院在此次大会上向5名申请执行人代表发放执行案款共计125.5万元,其中单笔最大金额90万元,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原告青海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青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青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湟中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自2018年6月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被告迟迟未履行义务。原告遂于2018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二被告给付欠款90万元。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被执行人青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发现该公司已搬迁,人去楼空。随后,执行法官到该公司湟中分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从分公司负责人处得知总公司搬迁至互助。得知这一消息,执行法官立即前往互助寻找被执行人。但青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规避执行,以开庭时缺席,不知道案件情况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在法官多次耐心的明理释法,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后,该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于是,承办法官利用财产查控系统查询青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状况,结果显示该公司名下有50余万元存款,法官第一时间采取了强制扣划措施。
剩余的40万元案款在执行法官多次敦促下,该公司湟中分公司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本案案款全部履行完毕。在全市两级法院“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案款集中兑现大会上,承办法官已将全部案款发放给申请人。
近年来,湟中法院充分运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协调。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我院实际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193人(次),迫使140名被执行人在拘留期间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的强制措施180次,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规避执行的行为。充分运用联合惩戒机制,是破解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这一难题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