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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法院决胜 “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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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06-29 23:14:1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大对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合力,凝聚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湟中县人民法院根据青高法办〔2018〕47号《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执行宣传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紧扣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三同步”要求,紧密配合执行攻坚整体作战行动,采取超常规举措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不间断宣传,充分展示我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坚定信念、生动实践和特色亮点,及时传播攻坚执行难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对待“执行不能”,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社会共识,为执行难的最终根本解决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法治环境。

1.营造氛围,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家喻户晓。围绕“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加大宣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执行工作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重大举措,全面展示执行工作成效,使执行宣传工作渗透到千家万户。

2.引导舆论,使广大群众认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引导社会对“执行不能案件”形成科学理性认识,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社会共识,为执行难的最终根本解决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筹安排、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执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马汝慧任组长,曾玉贵副院长、吴兴国副院长 组长,甘鑫、加华卓玛为小组成员,负责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由李瑞华任主任,甘鑫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例会制度,每周对执行宣传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并安排下一步工作。必要时,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协调会议。

三、宣传重点

1.宣传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举措和成效。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拓展失信惩戒范围、打击拒执罪、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执行不能案件的规范管理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全方位展示法院在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宣传执行工作先进个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2.宣传对执行难的科学理性认识。通过案例剖析等方式,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执行难的多方面的成因,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的案件不应纳入执行难的范畴,增强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宣传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教科书式老赖案件,教育和威慑债务人,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宣传成功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和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典型,树立自觉执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对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为了推进解决执行难,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宣传,要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答疑解惑等方式加强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四、宣传方式

1.丰富宣传载体。与各级媒体沟通,做好新闻策划、指导、协调,发挥宣传工作的上传下达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手机信息、法院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街道横幅、社区公告栏等方式,积极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措施、经验做法;举办宣传日,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丰富宣传方式;组织干警走进社区、街道,农村,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格局。

2.加强媒体宣传。及时向《青海法制报》《西宁晚报》提供新闻线索和有关执行重点、难点、亮点工作情况,集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拒执犯罪等典型案件;借助微博、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法院执行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共享执行工作成果,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3.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干警利用周末、节假日、乡村集市时间,到人流量较多的广场、集市发放并现场讲解,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在有关街道、公共场所等位置悬挂宣传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标识牌、标语、条幅等等。

4.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向院办公室和中院报送执行动态信息、经验、做法。确定执行局副局长李瑞华为执行宣传负责人,甘鑫为执行宣传工作联络员,联络员按照西宁中院要求及时报送执行宣传稿件。

2018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