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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怕身陷囹圄 被迫结清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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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8-08-26 21:54: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湟中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运用“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惩罚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老赖”拒不履行义务的“骨头案”。被执行人陈某为免牢狱之灾,主动将剩余的两万余元执行款如数交到法院。

  2015年,程某雇佣贾某、祁某等十三人去青海门源等地干活,工程完工后却拒绝结算工资,贾某、祁某等十三人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被告程某给付贾某、祁某等十三人劳务工资11万余元,被告程某当场给付了8万余元。

  履行期限到期后,被告程某仍然拒绝给付剩余案款,贾某、祁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曾多次去程某家中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程某却多次逃避,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调查发现程某名下有一辆小型汽车及多台工程设备,完全具备履行义务能力,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湟中法院依法将其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在刑罚强大的威慑面前,陈某终于明白自己因违法拒绝执行摊上了“大事”,遂主动将剩余案款交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