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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法院一日成功调解47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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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永菊 加华卓玛  发布时间:2017-11-10 16:17:3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湟中县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处理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1月8日,湟中法院集中审理了一批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张某、赵某等47名原告与被告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3月,张某、赵某等47名原告分别与被告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车辆挂靠协议,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车辆加入被告车队,并于2017年3月至11月往返青海、甘肃两地接送旅客,工资隔月结算。张某、赵某等47名原告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了劳动义务,但被告并未按期兑现劳务费,且以出具工资欠条的方式暂时安抚了众多原告。在多次向被告索要劳务费无果后,张某、赵某等47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持着被告出具的工资欠条,将其诉至湟中法院。

  该系列劳务合同纠纷共47件案件,分别由院领导、民一庭、民二庭以及审监庭的八名法官审理。被告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欠张某、赵某等人的工资少则900元,多则2万余元,虽然具体到个案诉请标的不大,但47件案件标的总计31万余元。该系列案件受理后,因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湟中法院高度重视,要求该系列案件各承办审判庭协调合作,圆满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们在详细了解了该系列案具体情况后,认为适于调解,经过前期与被告、众多原告数次的联系后,被告与47名原告均同意庭前调解。11月6日,8名承办法官开会就该系列案进行讨论,均表示应统一调解方式,以第一起成功调解的案件为参照,统一调解协议的还款方式以及时间。8名法官达成一致的调解意向,助推了该系列案件圆满处理。

  11月8日上午,湟中法院对这批案件进行调解,被告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对拖欠张某、赵某等人工资款的事实与相关证据均表示认可。经过承办法官们细致入微的讲情、讲理、讲法,张某、赵某等47人均与李某达成了分两次履行拖欠劳务费的调解协议。

  拿着手里的调解协议,47名原告心里终于踏实了,同时承办法官们深感欣慰,表示会督促被告及时履行。该批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自10月18日陆续立案到11月8日全部成功调解,仅用了20天时间,取得了极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原、被告均对湟中法院高效服务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