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经湟中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考评组和“五部委”综合评定,县综治委研究决定授予湟中法院“2015年度综治暨平安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奖励人民币3000元。
近年来,湟中法院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方式,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为建设和谐、平安的湟中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稳定求新的制度。自去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共计立案3265件,其中,当场立案3223件,当场立案率达98.71%。全年审结各类案件5068件,审结案件4535件,同比分别增长26.99%和15.7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19%。强化诉前调解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诉前调解,全年诉前调解案件53件。强化诉讼引导,增设导诉员、安装案件查询系统,诉讼全过程的立体导诉体系。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409人次、来信20件,全部予以办理答复,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面深化“平安细胞”创建和宣传教育工作。全方位、多领域推进了社会治理机制提升,促进了司法作风明显改善,同时也得到了市委治委的充分肯定。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创业还须展望未来。全院干警一致表示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和发展综治暨平安建设的成果,为平安湟中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同时也会以其它先进单位为榜样,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实现“12315”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打造法治湟中、平安湟中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