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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法院去年受理案件506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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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 攀  发布时间:2016-03-15 08:42:05 打印 字号: | |
  3月10日,湟中县人民法院院长马汝慧向湟中县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湟中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068件,审结453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19%。

  2015年,湟中法院围绕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50件,判处刑罚479人。继续践行依法反腐理念,保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7件,判处刑罚9人。依法惩处醉驾犯罪,判处危险驾驶罪案件86件87人,有力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结轻微刑事案件29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9天。注重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工作,经调解给付的金额达到665.7万元。

  在民商事审判中,湟中法院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变化,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272件。

  今年,湟中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法治理念推进审判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打击暴力犯罪和严重违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制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惩贪污腐败行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湟中”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全面实现市委确定的“十三五”时期12315总目标湟中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