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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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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处  发布时间:2015-12-14 14:46:37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12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对我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玉兰主持,我院院长马汝慧、副院长曾玉贵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和部分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应询。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联学指出,由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的某项工作进行咨询,此次召开专题询问是人大对法院工作监督的法定形式。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有利于增强司法裁判的民意基础,有利于加强审判监督,有利于化解纠纷,对确保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专题询问会上,县人大常委会10名委员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情况,分十个方面进行了询问,我院5名应询人紧扣询问主题,进行了详实回答。同时,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向人民陪审员就参与案件审理及履职情况进行了询问,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解答。

   最后,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汝慧向专题询问组汇报了我院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情况,以及实施陪审员制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今后采取的措施作了表态性发言,表示今后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做为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来抓,从规范选任到管理使用诸方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依照有关标准选任人民陪审员,加强业务指导,落实物质待遇,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行职责,参与案件审理,增强裁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