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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法院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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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攀  发布时间:2015-11-02 09:09:27 打印 字号: | |
  9月以来,湟中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暨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中,干警们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送法下乡等方式,把宣传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相结合,耐心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增强广大群众的民族法制观念和团结共同繁荣意识。

    近年来,湟中法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深化民族调解化解民事纠纷方面多措并举。一是针对地处多民族群众杂居地区的特点,注重树立尊重意识,在审判活动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习惯,尝试开展少数民族法官与少数民族诉讼主体一对一的对接调解活动;二是强化法官带案下乡、巡回调解、上门服务工作,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草场、纠纷现场开展调解工作,灵活运用村规民约、公序良俗,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村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妇联等组织的联系,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聘请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邀请少数民族中德高望重的村干部和阿訇活佛等宗教人士参与调解,多方面多层次强化少数民族调解工作。2012年至2014年,我院共审理民商事案件6220件,所结案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有5079件,调撤率达81.66%,保持较高水平,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使民间纠纷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湟中法院通过民族调解等多种方式坚持民族平等、团结、互助,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进一步营造各民族团结奋斗的氛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