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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少年玩游戏玩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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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兴国  发布时间:2015-03-09 10:32:23 打印 字号: | |
  (湟中讯 通讯员吴兴国)2013年春天的一个下午,湟中某学校初二(6)班组织学生在操场训练运动会队列,休息期间,班主任马某安排该班班长组织同学训练队列,然后离开训练操场。之后,钟某、张某、王某等15名学生(均系未成年人)玩“向上抛人”的游戏,张某、王某等14人将钟某抛起后落下时未能接住,致钟某落地受伤。同校教师李某得知此事后安排学生将钟某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治疗36天,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出院后仍无法直立行走。后又两次到省外住院治疗,伤情虽有好转,但仍需依靠拐杖支撑方能行走。钟某先后花去医药费79000余元。经司法鉴定,钟某之伤构成八级伤残;首次更换全髋及门诊复诊治疗及后续治疗费用估算为57000元—63000元,每十五年左右更换一次,每更换一次约55000元-60000元。

  日前,此案经湟中法院多巴法庭主持调解,几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钟某的损失325000余元由保险公司和14 名学生的家长各半赔偿,学校给付钟某精神抚慰金20000元。

  办案法官提醒大家,学校和教师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者,一定要尽到教育、保护的责任;学生在学校玩耍时,也要注意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