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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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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攀  发布时间:2015-02-11 17:22:3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对法律需求的不断增加,到法院起诉的人越来越多,而与此相关的涉诉信访问题也是逐年增加。湟中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立案庭不仅在坚持依法立案的同时,还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作为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多措并举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一是直面疏导群众上访。设置专业的诉讼引导员,根据来访人的目的提供法律咨询,告知上访风险,分析上访成本,宣讲法律知识,促使信访群众正确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对上访的负面作用有足够的认识,将涉诉信访矛盾最大程度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省时”的诉前调解模式。努力实现诉讼与非诉讼、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把各种纠纷化解在诉前,既减少审判工作的压力,又实现“定分止争”的目标。并且在诉前调解中,针对易演变为群体性、复杂性事件的案件,主动与县有关部门沟通,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使纠纷最终得到圆满化解。

  三是完善分流交办机制。对于涉诉案件的来信来访,通过认真甄别,分类分流处理,对属于湟中法院职能部门办理的及时交办督办;对于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来信来访案件,及时呈报院长批示后转原承办庭室承办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复交办、转办部门,回复的材料做到内容详实完备,送达及时。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和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上访人无理取闹、缠访缠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群众、政法委工作人员及其当事人近亲属参加公开听证和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达到息访效果,建立涉诉信访信息收集机制。

  2014年,湟中法院立案庭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7件,4件圆满化解,3件正在全力化解之中。共计接待涉诉信访当事人381人,协助安排院长接访案件54人次,充分发挥了最前沿阵地、最基层部门、最密切联系群众的功能作用。去年湟中法院继续保持“零督办”、“零重访”记录,为西宁市目前唯一没有挂牌督办和重信重访案件的法院。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