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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廉政红线不逾越
湟中法院干警拒绝当事人“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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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攀  发布时间:2015-02-11 17:13: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湟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两名干警拒受两案申请人送的1000元现金和500元话费,坚守住了廉政红线不逾越、道德底线不突破,有力维护了湟中法院干警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

  一天,一起买卖合同执行案的申请人给法院执行局干警送申请材料时,交完材料就走了,后执行员查看材料时发现里面夹带了1000元现金,他未加思索将钱款交到院纪检监察室并说明了情况。还有一次,一名执行员在执结完案件后,突然收到短信通知:他的手机上多了500元话费。正在疑惑不解时,此案的申请人打来电话,原来,此人为了表达谢意,暗中给他交了500元话费,执行员正欲解释,申请人已匆匆挂断了电话。执行员无奈之下,只好将500元钱交到了纪检监察室。后纪检监察室联系到这名申请人,向其解释法院干警不能收受当事人财物,并告知法院办案是重程序重证据重事实依法律的,同时指出了其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最终,申请人收回了这500元现金,对法院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作风表示钦佩。

  近年来,湟中法院认真学习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采取了多种形式,狠抓队伍廉政教育。“编写一本廉政警示录”,以发生在法院的正反事例教育和警示干警,使干警从内心深处树立廉洁司法的信念;“办好一个网站”,通过开通的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网,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忠诚党的事业和优秀法官典型的事迹,激励广大干警争先创优;“用好一个平台”,充分利用法院一楼办事大厅、立案大厅LED显示屏这一宣传平台,滚动播放廉政警示语、有关法规和服务承诺,以此方便群众、警醒干警;“印发一本工作月历”,方便干警工作,月历页眉收录了警句格言和法谚,也使干警以此来对照规范自己的言行。

  通过长期的廉政警示教育,法院干警廉洁审判的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全院干警拒收钱物蔚然成风,连续数年湟中法院无一例违法乱纪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