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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人民法院二○一四年案件数量上升情况和原因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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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晓玲 曹秋鸽  发布时间:2015-02-11 17:10:45 打印 字号: | |
  二〇一四年我院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再审案件3991件(含旧存,下同),审结3919件,案件受理数较去年的2463件上升62.04%,结案数较去年的2416件上升62.21%,结案率为98.2%,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一、刑事案件

  共受理刑事案件295件445人,审结287件429人,结案率为97.29%。与上年受理数和审结数的256件398人和247件380人上升15.24%和16.20%。在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危害公共安全罪73件82人,其中危险驾驶罪44件44人,与上年同期的3件3人上升1366.67%;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件3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31件186人,其中非法拘禁罪10件28人和重婚罪7件14人,与上年同期的3件6人和3件3人上升233.34%和133.34%;侵犯财产罪64件14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8件46人;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4件11人。

  从以上数据可见,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非法拘禁罪和重婚罪上升幅度较大。危险驾驶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为:1、与当地婚丧嫁娶、亲友相聚时喜好饮酒的风俗习惯有关;2、群众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3、个别驾驶员对饮酒后驾车存在侥幸心理;4、公安机关加大了对道路行车安全的巡查力度。非法拘禁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是:1、以非法拘禁方式索要不正当债务(如赌债等)的行为增加;2、因感情纠葛、经济纠纷等实施非法拘禁。重婚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为:  1、不良婚姻观对一夫一妻传统婚姻制度的冲击;2、个别当事人不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婚姻纠纷,而采取重婚方式以对抗合法婚姻。对策:1、加大惩治力度;2、大力宣传典型案例;3、积极开展综合治理,村民自治组织、各级政府和法院各司其职,关口前移,预防上述几类案件的发生。

  二、民商事案件

  民商事案件受理数和审结数比去年同期均有大幅上升。2014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950件,审结2927件,案件受理数和审结数较去年的1806件和1784件分别上升63.35%和64.07%,结案率为99.22%,上升0.43个百分点。受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083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956件,与上年同期的755件上升26.63%,占民商事案件的32.41%;受理合同纠纷1425件,其中劳务合同纠纷案件775件,与上年同期的243件上升218.93%,占民商事案件的26.28%;受理侵权纠纷,财产权属纠纷案件438件。

  从以上数据来看民商事案件中主要是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和婚姻家庭类案件收案数增幅较大。劳务合同类案件数量上升的原因:一是用工主体不讲诚信;二是部分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三是市场变化和经营不善造成用工方严重亏损,无力支付劳动报酬,加之农民工本身法律意识欠缺,务工时不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各类劳务合同纠纷增多。如:2011年,162名原告利用农闲时间到被告某某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打工,到了年底,由于对市场风险估计不足,该合作社亏损,拖欠了原告的工资达三年之久,情绪激动的农民工们等待无果,遂于2014年10月诉至我院多巴法庭。婚姻家庭类案件增加的原因:农村女性青年外出在城市长期打工后,观念发生变化,不愿回到生活相对单调的农村,另外,年轻人群体的婚恋观发生了质的变化,婚姻稍不如意,即提出离婚,而且高额的彩礼和婚宴支出也是导致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原因。对策:1、加大对失信当事人的制裁力度;2、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劳动合同法》及《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引导群众树立诚信意识和正确的婚恋观。

  三、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的受理数和审结数均有所上升。共受理行政案件27件,审结27件,结案率为100%,在受理和审结的27件案件中其中土地行政管理案件25件,占92.60%,案件受理数和审结数较去年的18件和18件上升50%。

  受理行政非诉案件21件,审结21件,结案率为100%。

  行政案件数量增加的原因:一是通过多年的行政审判工作,群众对行政审判的认知度有了很大提高,知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行政争议;二是随着农村土地国家大量征收,土地的价值日益凸显,土地权益之争尤为激烈;三是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提高缓慢,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违法行政现象比较常见。对策:1、完善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讲授法制课,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2、加大行政诉讼的宣传力度。

  四、执行案件

  执行案件的受理数和执行数也有大幅上升。2014年我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98件,执结657件,执结率为94.13%。案件受理数和执结数较去年同期的350件和334件上升99.43%和96.71%。

  进入执行程序的698件案件中,刑事案件13件,比上年的10件上升30%;民事案件676件,比上年的332件上升103.62%;行政案件4件;比上年的7件下降43%:仲裁3件,比上年的1件上升200%,公证债权文书2件。

  执行案件增多原因:一是与全院各类案件总量同步上升;二是负有履行义务尤其是调解结案的当事人诚信意识缺失,甚至借调解拖延时间或者超出自身履行能力胡乱承诺,导致不能自动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对策:1、加强执行队伍建设;2、用足用全执行措施;3、加大宣传力度。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