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湟中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47件47人,结案45件,45人构成危险驾驶罪并全部被判处拘役实刑。该类案件收案数与去年同期7案7人相比增加40案40人,增幅达571.4%。危险驾驶罪案件占此期间刑事案件的16.43%。
面对数量激增的危险驾驶案件,湟中法院在依法公正审判的同时,梳理和分析该类型犯罪案件的成因,从强化惩罚与预防犯罪的功能作用入手,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该类案件的审理。一是加强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此类案件,形成高管高压态势,让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教育群众抵制酒驾。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将“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宣传的重要内容,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理,通过新闻媒体将法律的震摄作用传递给社会,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自觉依法驾驶。三是加强协调力度。进一步规范量刑,统一裁判尺度,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交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参与各级综合治理,切实推进对该类案件的预防和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