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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司审理不再“马拉松”湟中法院小额诉讼初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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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雨洁  发布时间:2015-02-11 16:44:03 打印 字号: | |
  11月4日,湟中法院立案庭内人头攒动,甄某等40位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通过小额诉讼程序领到了43.05万元的土地租金。40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我院立案庭从受理到执结,只用了11天时间,便将全部案款发放到位。

  我院于10月底立案受理了甄某等40位原告分别诉被告芦某、陈某的土地租赁合同系列案。原被告于2009年9月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原告方的承包地租赁给被告用于种植树苗,租赁期30年,每年租赁费2000元,租金每5年给付一次,又约定每五年增加一定数额的租金。合同签订后,被告依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了第一次(五年)的租赁费。但对2014年9月1日之后5年的租赁费至今未付。为此40户农民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法院受理后,认为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诉讼标的争议不大,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今年以来,我院各类案件的数量增幅迅猛,其中尤以民商事案件较为突出。截至 10月15日,共受理各类案件3514件,其中民商事案件新收2598件,较去年同期的1508件新增1090件,同比上升72%。“案多人少”的矛盾日趋显现,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院办案效率。为缓解矛盾,我院今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受理了60余件案件,其中40件仅用11天就审理完毕,小官司审理不再“马拉松”,极大地缩短了办案周期,缓解了案件压力,提高了审判效率。

  实行小额诉讼程序迅速及时审理案件,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是湟中法院推进便民利民工作机制的一项新举措。法官们除利用工作日外,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晚间、休息日进行调解或开庭,灵活选择开庭时间和地点,短则半小时、长则一个月即能审结,且绝大部分都是通过调解结案,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的目标,取得了“小额诉讼收案多、案件调解结案多、当事人异议少”的明显成效,使矛盾得到有效、及时的化解,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效果好。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