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湟中县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公正进行部署。县委第一督导组成员,我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总结会。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汝慧首先就我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做了总结。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今年2月份开始,10月底基本结束。活动中,我院始终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认真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各项任务。凸显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班子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的显著成效。
马院长强调,领导发挥带头作用是开展好活动的首要保证、开门纳谏是有效手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有力举措,这三点是我们在群众路线活动中总结出的经验。我们将以这次教育活动为起点,进一步加强思想武装,建立贯彻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整改方案,对工作中存在的学用脱节、工作能力不足、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
县委第一督导组组长沈有珊对我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我院教育活动能够做到领导率先垂范,“行在先,做榜样”,高标准、严要求,形式多样,统筹全面。他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更加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二是注重发扬“钉子”精神,发扬实践到底的精神,三是更加注重法院的带头作用,深入开展批评、自我剖析,查摆问题。
会后,我院全体干警还对本院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