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省高院法警总队队长李卫华一行莅临湟中,检查我院法庭安检装备和安保情况,对我院硬件设施的配备,安保工作的到位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我院今后安保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提出了期望。
当天,李卫华一行首先查看了我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表达了对法警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院法警队负责人对本院的基层建设和法警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随后,李卫华一行又分别来到了我院汉东、多巴、李家山、田家寨和上五庄等五个派出法庭的安检安保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今年以来,我院进一步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强化院内安保工作,使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规范安检程序、细化安检环节。法院门岗安排法警对出入法院大楼的当事人进行登记、查验,重点加强对管制刀具、酒精灯危险化学物品和利器等危险工具的检查,并采取临时管制、没收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正常运行,由司法警察负责值守,做好记录;院内及法庭的办公区、审判区、公共区由法警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是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处理机制。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完善预警机制及处置措施。对个人不能处置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确保工作人员及群众的人身安全。加强对案件不安全因素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性分析,排查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和可能实施极端行为的当事人,坚决防止案中矛盾激化升级。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改造了院内及五个法庭的审判办公场所,建立了能够对庭审活动、院内安保全程录像的数字化监控系统;配备了现代化的指挥通讯设备、调度显示屏、安检门、X光线射线监测仪,以及方便来访群众的存包柜。
近年来,随着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多,进出法院机关立案、开庭、咨询的群众日益增加,湟中法院坚持以维护政治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为正常的审判、办公秩序提供坚实的警务保障,筑牢“安全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