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多巴法庭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利用休息时间,主动加班加点,突出“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四快原则,仅用十三天时间,一举解决了四百多件系列纠纷,涉及这批案件的四百余名农民满意而归。
2011年春,多巴镇的马某和某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伙租赁了田家寨镇几个村的部分土地,并雇佣附近的农民为其种植马铃薯。时值金秋,丰收在望,但由于马铃薯市场价格大跌,马某和合作社亏损严重,别说120户的农民的土地租金,连287人的劳务工资也无力支付。两年多来,大伙儿多次讨要工资和租金,仍分文未得。
今年4月2日, 236名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将马某和某马铃薯种植专业合作社告上了法庭,要求二被告支付劳动报酬和地租。考虑到这些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多巴法庭快速反应,起诉当天就将236件案件审查完毕,决定全部立案,并于第一时间与被告电话联系,由于被告马某以经济拮据为由不愿应诉,法官们于当晚按原告提供的地址,去马某家送达诉讼文书。因马某外出,送达未果。次日夜间,承办法官又一次来到马某家,通过其儿子联系到了马某,在法官们苦口婆心的劝说下,马某最终同意积极应诉,解决纠纷。
4月7日,原告的诉讼代表人和两个被告来到法庭,核对账目,交换意见。原告方代表对二被告的困境表示理解和体谅,并愿意回去做众原告的工作,将此事协商解决。4月8日,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来到田家寨镇与众原告们见了面。通过承办法官们的耐心调解,众原告均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并拿出了调解方案:二被告将拖欠的287人的11万余元劳务工资结清,120户土地出租人愿意撤回起诉。4月9日,法官就此调解方案,与二被告交换意见。合作社主张合伙人应当责任共担,只要马某承担4万元的给付义务,余下部分均由其承担。马某表示同意,提出自己需贷款还债,建议本月14日将自己应承担的费用交给法庭。4月14日,因某军没有如愿得到贷款,本案一时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并未气馁,他们调整思路,继续对二被告劝解说服。最终二被告被承办法官的真诚打动,主动向法庭缴纳了全部案款。4月15日,承办法官们又一次来到田家寨镇,从早上10点到晚上8点,顾不上吃饭、休息,连续奋战十来个小时,将提起诉讼的116人与有没提起诉讼的171人的劳务工资一并发放完毕。4月23日,按照约定,提出索要土地租金的120位农户也都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湟中县有史以来人数最多的二百多起系列诉讼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