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群众打官司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自己的权利,所以法院所有审判工作的落脚点无疑是执行。执行工作的好坏,影响着老百姓对司法公信力的评价。本案的圆满执行,就说明:办法总比困难多!对于当事人具备执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只要执行法官更新理念,转变作风,用足用全法律手段,不会找不到突破口。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执行局结合活动的开展,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将开展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体现在切实维护和实现群众的合法权益上。近日,执行法官对一起“老赖”赖债不还,抗拒履行义务的执行案件在多次劝说执行无果的情况下,果断采取了强制措施,最终慑于法律的威严,看守所内的“老赖”康某、苏某主动认错,一次性交付了执行款,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了保护,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3年8月13日,本院受理张某申请执行康某、康某某、苏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送达后,执行法官告知康某某、苏某及其女康某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返还张某彩礼款45000元、铂金戒指、金戒指各一枚、金耳环一付,但康某某、苏某以其女康某外出打工不在家中,返还彩礼款与自己无关为由拒绝履行。
在查询到康某的电话后,执行法官电话告知在外地打工的康某来履行义务,但康某也以法院判决不公正为由明确表示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另辟蹊径,连续走访几家银行,调查康某的账户,但结果令人失望,三被执行人均无银行存款可供执行,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经多方打听后,执行人员得知康某的叔婶均在县城居住,于是找到康某的叔婶二人,耐心劝其将康某三人叫至法院自动履行义务。在康某叔婶的劝告下,康某和母亲苏某终于来到法院,但明确表示无钱履行,对法官不厌其烦的劝告置若罔闻。在法官一次次的劝说下,康某的叔婶答应替康某等三人履行了6000元案款,并表示为余款进行担保,在法官的主持下几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康某的叔婶写下了替康某等三人还款的计划。
约定履行的时限转眼过去了,但康某三人和担保人均没有如约按期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又一次次到张某家中敦促履行,但大门始终紧锁,张某三人玩起了“蒸发”的把戏,执行再一次陷入困境。而此时的张某情绪激动,认为办案人员不作为,执行不力,抱怨甚至辱骂执行法官,并扬言要上访,要与张某一家同归于尽。
面对藐视法律、多次耍赖的康某一家三口,也为了防止张某因情绪激动而产生不良后果,经精心研究,执行人员制定了执行方案。在连续两次上门找人未果后,4月15日清晨,当执行人员再次奔赴康某家,终于将即将出门的康某、苏某堵在了家中并带回执行局询问。本着人性化执行的原则,法官仍然耐心做被执行人的工作,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以及法院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但康某二人言语强硬,态度恶劣,仍找种种借口表示不予履行。康某二人的抗拒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张某的合法权益,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果断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慑于法律的威严,终于悔悟的康某母女在被拘留后的次日让其家属将39000元案款及金戒指等物品悉数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鉴于康某母女认识到了错误,执行法官对吴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的执行案顺利执结,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