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湟中法院副院长吴兴国,分别前往湟中县城管局、水务局、房管所、李家山镇马营村,宣讲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这是我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结合“法官六进”活动,通过进机关、进农村,现场为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提供法律知识的一项新探索。
在城管局和水务局,吴副院长结合我院多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为该局执法人员讲解了行政执法方面的知识,就行政许可法的主要内容、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特征、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败诉的主要原因及应诉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在房管所,吴副院长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房屋登记和征收中的行政诉讼问题谈起,对新形式下如何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的放矢的讲课内容为执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了实践指导。
在李家山镇马营村,吴副院长与干警一道深入田间地头,宣讲一号文件,把党的惠民政策及时送到农民手中。通过走村串户了解到,马营村的村民们渴求法律知识,尤其是妇女们维权诉求较为迫切,但又难以经常接触法律。于是,一张简陋的桌子,一个板凳就组成了一个露天的讲台,吴副院长发挥其审判经验丰富的特点,以幽默风趣的语言就地向村民们解读了《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新制度、新概念,同时就村民提出的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问题,现场答疑解惑,使农民朋友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充分的了解,深受当地群众欢迎。
湟中法院将履行司法为民职能与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结合起来,通过周密的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深化“法官六进”活动。以进机关讲规范,进乡村讲平安,增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减少纠纷成诉率,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观念,引导群众正确处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