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湟中县人民法院法警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集中开展了一次办案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并通过对各法庭走访摸查,旨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人民法院安保工作。
3月24日,新一周的工作又拉开帷幕。湟中法院副院长钱长宁,法警队队长李占福,依照院长马汝慧的安排,利用三天的时间前往我院田家寨、汉东、李家山、上五庄及多巴等五个派出法庭,进行法警队安全教育的自查整改工作。
在各法庭,钱长宁和李占福首先检查考评了法警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置标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标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及《湟中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保卫及警务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然后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警用装备配备、公务用枪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六个方面对法警大队进行全面逐条逐项的检查考评。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及时纠正并登记在用。
同时,钱长宁对进一步做好安全警卫工作做出部署,一是要求干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切实把安保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二是提高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逢进必检”等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执行登记、盘查、安检程序,坚持从细节做起,彻底排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强化练兵措施,提升队伍素质。四是要规范警备管理,提高保障能力,确保警用装备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通过这次检查考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院干警的安全意识,发现了一些影响我院机关安保和法警队伍建设的隐患和缺陷。根据检查考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院将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继续加强法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审判工作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