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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法院领导深入联点乡实地督导检查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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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永贤  发布时间:2014-03-21 08:47:55 打印 字号: | |
  3月19日,湟中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汝慧深入到联点乡-湟中县群加藏族乡,实地督导检查大气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群加乡人民政府乡长马国山陪同督导检查。

  在该乡唐阳、土康、来路村,马院长一行对各村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村垃圾场、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等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与各村村委会干部交流,仔细了解影响空气质量的原因。马院长在督导中指出,群加藏族乡地处湟中、化隆、贵德三县交界处的黄河北岸山区,拥有成片的原始森林,气候适宜、环境优美,大气和水污染综治工作整体是好的。目前全县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县政府把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工作来抓。群加乡地处脑山,污染较少,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当地的老百姓带来了得天独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因此,在倍加珍惜的同时,也要十分注重生态保护,要在全乡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开发建设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大力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始终保持天蓝、水净、地绿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马汝慧院长最后强调,一定要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生态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乡人民政府要从影响生态环境的身边小事抓起,不放手、不松劲,让全乡群众把爱护生态环境当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努力把群加藏族乡的生态环境建设得更美、更好。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