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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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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永贤 姚雨洁  发布时间:2014-03-07 10:30:32 打印 字号: | |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会场
  • 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领导莅临会场

 

34,湟中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组长张万钧、副组长沈有册和群众代表应邀出席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汝慧作了动员讲话,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督导组组长张万钧做了讲话并就我院教育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马汝慧院长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院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提升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司法作风转变的现实需要。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法院职能任务,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并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保持司法廉洁,真正做到法官清正、法院廉洁、司法清明。 

马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依照我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贯彻执行,从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落实整改、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入手,重点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审判质效为抓手,为司法质效和公信力的提升夯实坚实基础。

最后,马院长还部署了裁判文书上网专项工作,传达学习了省高级法院《关于印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强调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建立专人负责管理的网上裁判文书公布方案,有效杜绝程序瑕疵、文书差错等低级错误,倒逼法院审判质量。

张万钧组长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与充分肯定,同时,他对我院开展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二要认真履行好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健全制度规范,提高管理水平;四要完善便民措施,积极参与社会帮扶;

会后,院党组向全体参会干警和应邀参会代表发放了民主评议表和征求意见表,针对我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廉洁清正等方面进行了民主评议和测评。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