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西宁晚报》A13版《无视法院判决前夫藏匿孩子》一文报道了家住湟中的龚女士,和前夫在2013年3月离婚后,经湟中县人民法院判决小儿子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但男方拒绝执行法院判决,龚女士多次去男方家里也未见到儿子的事情。渴望母子团聚的龚女士无奈之下向《西宁晚报》百姓热线求助。日前,该案经过湟中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男方自动履行了法院判决。
2013年3月,湟中县法院受理了龚女士的离婚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确定长子由男方抚养,次子由龚女士抚养。调解书生效后过了数月,男方依然没有将孩子交给女方。2013年7月,龚女士向湟中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按调解书的内容得到其次子的抚养权。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将男方传唤到法院,做思想工作让其自动履行,但男方以龚女士与其有经济纠纷为由,要求龚女士给付财产,否则拒绝将次子交给女方。由于男方并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具体住址不详,法院多次寻找男方未果。2013年11月,执行法官们将二人传到法院,再次做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男方承诺于今年1月20日前主动将孩子交给龚女士。承诺的期限届满,男方却又一次爽约。
2014年2月19日,湟中法院在男方原户籍所在地张贴了举报执行线索的通告,同时向村委会及其堂兄弟说明情况,让他们做思想工作敦促男方来法院履行义务。
2014年2月20日,湟中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男方在西宁的住处,并立即上门对男方及其母亲做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调解劝说,最终促使其答应将孩子交给龚女士抚养。次日,干警们再次将双方传唤到法院,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男方的心结终于解开,他主动将孩子交给了龚女士。至此,这起棘手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如今,龚女士已和自己的亲骨肉团圆,过上了温馨的母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