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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名利 专司公正
两袖清风铸天平
湟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邓旼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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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院  发布时间:2014-01-26 11:42:00 打印 字号: | |
  邓旼旼,女,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系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工作”这是邓旼旼同志在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的真实写照。把工作做扎实是邓旼旼同志一贯奉行的理念,正是这一理念伴随着她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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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吸引了邓旼旼,刚出校门的她便自告奋勇地加入了法院这支队伍,从此,她把所学的知识连同她火一样的工作热情融入她所挚爱的审判工作中,插上理论与实践两只翅膀的她开始忙忙碌碌地报答这块养育她的土地。

邓旼旼同志处处以党章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吧、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并用这些理论指导审判工作。她对业务知识的追求更是孜孜不倦,除开庭审判外,每次走进她的办公室,看见的总是她集中精力学习审判业务知识的身影。刻苦不倦,勤奋好学,使她的业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她所办理的案件质量名列全院前茅,她主持合议庭评议时,从不主观臆断,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力求准确无误的使用法律,使赢了“官司”的当事人堂堂正正,输了“官司”的当事人明明白白,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及当事人的好评和赞扬。

             无私无畏 刻求执法公正高效

  “公生明、廉生威”这是邓旼旼同志恪守的事业理想。她以人民法院“八不准”、省院制定的“十项廉政措施”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戒碑,时时克己奉公,处处廉洁自律,一心勤政为民,秉公办案。她在同志们面前率先垂范,任劳任怨,带头杜绝了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的腐败现象,从不接受当事人送礼和吃请。她积极协助庭长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制定作风建设、纪律规范方面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了干警拒礼拒贿登记制度。同时向当事人发送办案征求意见卡,虚心倾听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在她的影响和带领下,全庭干警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朝气蓬勃,自觉养成了说情不理、请吃不去、送礼不收的良好习惯,从未出现过办“三案”的现象。

  与其说她和风细雨般的民事审判方式塑造了她性格中的韧性,还不如说宽容和忍耐是她天赋的本能。在实际工作中,难免有许多不顺心的时候,也有许多胡搅蛮缠,强词夺理和百般刁难的当事人,不论怎样,邓旼旼同志总是以她最大的忍耐克制自己,从不向当事人发火,总是一张笑脸,做耐心地说服教育和宣传法律工作。她常对同事们说,接待当事人要有一个耐心,对待工作要有一个恒心。多年来,由她审理的案件已超过千余件。为了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她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及法学理论,办案认真组织庭审,评议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缜密准确地引用法律依据,撰写法律文书力求详实完美,庭审质量显著提高,她的办案质量在全院名列前茅。她还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使庭审方式日趋完善,使有理讲在法庭上的要求得以充分体现。

  不辞辛苦而默默奉献对她来说已是“家常便饭”。邓旼旼同志在工作中一贯坚持以苦为荣,身先士卒,她视人民如兄弟,忠心耿耿,无私奉献。无论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她总忘不了党的事业,法官的本职,人民的利益。在庭长的带领下,她和全庭同志辛勤地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领导和同志们一致的赞誉。

              团结同志  始终乐于助人

  邓旼旼同志乐于助人,对待同事总是先人后己,吃苦在先,享受在后。她用那宽宏而温暖的胸怀帮助后进赶先进,促进先进更先进。每当同志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她就尽力去帮;每当同志们遇到烦恼的时候,她就耐心地去开导;每当同志们犯错误的时候,她就去做无微不至的思想工作,引导其改正错误。她经常对同志们说:“我们就像一个小家庭,大家就像兄弟姐妹,只要搞好团结,齐心协力,取长补短,就一定会把庭室的工作搞好”。

  天道酬勤,一份耕耘,就有一分收获。邓旼旼同志的优秀品质,一言一行,时时激励着周围的同志们在各自的审判岗位上不断求索,不断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决心以新面貌,带领全庭干警,快办案、办好案,力争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们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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