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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执结16起涉民生案件湟中法院“重拳”执行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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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雨洁  发布时间:2014-01-21 16:19:25 打印 字号: | |
  1月17日,从四川老家来到湟中县多巴镇打工的农民工胡某,从湟中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接过了拖欠许久的10万元劳动报酬,激动地说道:“谢谢执行法官想方设法帮我执行到了工资,我总算能够踏踏实实回家过个好年了。”这是湟中法院年初部署实施“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心系群众、温暖民心的一个真实写照。新年伊始,湟中法院重拳出击,对长期欠账不还的“老赖”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截止17日,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已执结16起涉民生案件,其中,15起案件从收案到执结仅用了不到半个月时间,共追回近20万执行款,解除了贫困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2012年,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云某及其母亲吕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湟中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执行人于2013年1月30日前给付胡某劳务工资10万元,2015年12月30日前给付10万元。但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依旧置若罔闻。2013年4月,怒火中烧的胡某来到了湟中法院执行局。

  年关将至,胡某等着拿到辛苦打工挣来的钱回家过年。执行法官深知申请人的难处,对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务工人员一视同仁,加紧案件的执行。经多次劝导,被执行人云某及吕某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而且对胡某乃至法官恶语相向。最后故意避而不见。

  在调查中,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云某及吕某拥有停车场一处,有支付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果断查封了停车场的全部财产,并做出了对被执行人云某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云某这才“现身”,并主动联系法官提出愿意分期支付执行款,并四处筹钱,目前已经支付第一笔执行款10万元。

就在胡某喜领劳务报酬的同一天,另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中的二十余位农民,也追回了拖欠的6万元土地租金。而这起执行案件从收案到圆满执结,仅用了不到半个月时间。

  被执行人李某在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再次无故拖欠王某等二十余名农民工的土地租赁款。2013年12月30日,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及另外十几名申请人来到了湟中法院执行局。马上就要过年了,谁家里不等着用钱,面对十五位农民的遭遇,法官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们多次上门,给李某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劝说李某将心比心。最终,李某如梦初醒,自筹资金,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欠款,归还了拖欠王某及其他二十余名农民工的欠款6万余元。

  湟中法院在处理涉民生案件的过程中,因人而异,因案制宜,灵活机动地采用不同的工作方法,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坚决从严制裁。对当事人愿意配合执行,而没有能力履行的案件,则多做对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和解,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湟中法院